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搔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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贰拾贰、虚设X范畴的杀人(下)+作者废言 (4 / 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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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思考了一下,说出自己的猜测:「莫非是Si者妻子的血吧?就连分泌物也是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是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唔,但是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我知道医生你想到了什麽。大概就是『这种事有可能吗?』。毕竟监视摄影机里的影像是无法否定的事实。丈夫临Si前,妻子的手是放在对方肩膀上的,另外,指纹跟手印与Si者妻子b对也是不符合。」

        的确,这种情况就像看似罪证确凿,但却又无法将凶手定罪一样。如此一来,只有可能影像或手印其中一个造假出来的,然而,假如影像被造假,那为何还多此一举留下手印呢?我感觉这两者是互相矛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指纹、手印跟血迹竟然也完全无法对上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这太诡异了,难道影像──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不,影像没有遭到窜改,这点已经查证过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徐警官看出我的纳闷,很快就回答我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那……徐警官,地上的分泌物又是什麽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那是nVX下半身纤维肌形成有弹X柱状通道的X器官分泌物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什麽?」

        一听到这个答案,我的语调不禁上扬,不只是这个遗留在命案现场的东西让我感到诧异,另一方面,也是无法理解为何nVXX器官内的分泌物,会出现在病床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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