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一夜惊喜,王爷奉子成婚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
《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*关闭广告屏蔽管理*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!!!!......!》

第104章 不在场证明 (2 / 4)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        来到停放霖娘尸体的房间时,潇慕云已经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阿姒,快过来。看我发现了什么!”

        锦姒快步过来,昏黄的烛光下,仍然可见霖娘的嘴角有五个清晰的指印。

        倩儿此时走了进来,“小姐,府衙的那边人过来说,霖娘家的饭菜是没有毒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锦姒冷笑了一声,“当然没有了,因为毒应该是被强行灌入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她眼中闪过一抹寒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倩儿,去准备纸笔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倩儿点了点头出去了,过了一会端了纸砚过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云云,你来说我写,先写一份验尸报告,然后,写一份诉状,我要状告胡生,杀人害命!!!丧尽天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潇慕云点了点头,“死者霖娘,女,十九岁,家住万坡村,目测尸长162cm,发育无异常,营养状况一般,已出现尸僵,嘴唇黑紫,角膜浑浊,双侧瞳孔放大,颈部见鲜红紫色,且嘴部明显可见五指,其余皮肤未见异样,口鼻腔及双耳测外道未见异常,指甲内有皮肉组织残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锦姒写完点了点头,潇慕云继续说道,“结论:死亡原因为中毒,死亡时间为下午未时,生前曾遭人扼喉,且五指粗细可断凶手为男子,指甲内皮肤残留为重要线索,调查手臂遭抓伤可疑嫌犯。尸检报告人:潇慕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锦姒写完将验尸报告拿起来放在一旁,静待晾干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开始着手写自己的诉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刑事起诉状,原告:锦姒,被告:胡生。诉讼原因,胡生涉嫌杀害未婚妻霖娘,剥夺她人生命,并强行夺走霖娘家传之物,此事务所接到诉讼,前往胡生家劝解,要求还回所取之物,遭到拒绝于恐吓,罪状累累,特此将其告诸至大理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